AI 生成内容标识声明

生效日期:2026年9月3日

为落实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(2025年9月1日施行)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本平台就 AI 生成内容的标识事宜作出如下声明。

一、标识义务

本平台对 AI 生成的文本、图片等合成内容履行标识义务,在适当位置添加显式标识,并在相关文件的元数据中嵌入隐含标识,以便用户识别及监管溯源。

二、显式标识

对于 AI 生成的对话、文案、图片等内容,本平台将在展示界面添加显著标识(如"AI 生成"字样、角标等),提示用户该内容由人工智能生成。

三、隐式标识

对于 AI 生成的图片等内容,本平台将按照相关标准在文件元数据中写入隐含标识信息(如生成者信息、生成时间、模型信息等),供查验与溯源。

四、用户义务

  1. 用户不得删除、篡改、伪造本平台添加的 AI 生成标识。
  2. 用户不得利用 AI 生成内容从事违法活动,不得制作、传播虚假信息或实施欺诈。
  3. 用户基于本平台 AI 能力二次创作并对外发布的内容,应自行依法履行 AI 内容标识义务。

五、平台责任

本平台将依法留存必要的服务日志,配合监管机关进行内容溯源核查。

六、联系我们

· 邮箱:zsg060415@qq.com

· 反馈渠道:App 内"意见反馈"

· 处理时限:一般 3 个工作日内回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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